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日期:2013-04-08 15:11:45 浏览量:0 操作>>
复试工作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文件“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精神,结合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实际情况特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
2、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按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今年招生计划的2:3的比例差额复试;
3、经教育部学历审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三、复试方式:
1、笔试 2、面试
四、复试内容:
1、笔试专业课部分与报考专业相同(题库抽取),专业课满分100分
2、面试部分共分五部分:满分100分
医学生物化学、医学免疫学、医学微生物学、生物制品、综合素质及诚信评价五部分。五位老师现场考核评分,重点考核考生的应试能力、反应问题能力及综合知识的运用能力。
3、英语翻译及口语测试: 满分50分
五、录取:
1、总成绩的确定: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口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
2、按总成绩进行综合排名
3、根据招生计划按总成绩的排名依次录取
六、其它说明的问题:
1、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取;
2、拟录取的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未达到国家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的报考材料不转寄到其它招生单位。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举报电话:0431-87821515。